逝者之书(出书版)_逝者之书(出书版) 第10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逝者之书(出书版) 第10节 (第3/4页)

要求丈夫陪着孩子在医院里留院观察一夜,以防止存在没有被发现的颅脑损伤。

    ??一夜很快就过去了,丈夫抱着熟睡的孩子回到了家里,然而,他发现夏晓曦居然保持着那个反吊的姿势睡着了。

    ??丈夫看着有些心软,走过去推了推夏晓曦的肩膀。让他惊讶的是,夏晓曦的肩膀是那么的坚硬。从她乌紫的嘴唇看,她已经死去多时了。

    ??“反吊着也能死人吗?”在被警察铐住双手的时候,惊慌过度的丈夫终于清醒了过来,他不敢相信,自己这么简单的惩罚性动作,居然要了妻子的性命!

    ??“体位性窒息。”聂之轩淡淡地说,“是你铐住她,导致她体位性窒息,从而死亡。你现在涉嫌故意伤害以及过失致人死亡,必须要受到法律的惩罚。”

    ??案情x剖析

    ??其他窒息死

    ??在介绍过诸多常见的机械性窒息死亡的死因之后,老秦要把其他比较少见的机械性窒息死亡一起介绍一遍。

    ??这些并不常见的死因偶尔也会在法医学实践中出现。它们分别被称为体位性窒息、挤压窒息和性窒息。

    ??一、体位性窒息

    ??体位性窒息是指因为长期被限制于某种异常体位,而导致的机械性窒息。它的致死原理主要有:因为长时间异常体位,使得呼吸肌长时间处于吸气或呼气的状态,导致呼吸肌疲劳,换气功能逐步减弱,慢慢发生缺氧,从而导致死亡。又或是体内二氧化碳大量潴留,引起呼吸性酸中毒,代谢障碍,从而导致死亡。

    ??体位性窒息的鉴定要点是“异常体位”和“窒息”。

    ??在这种死亡中,尸体的窒息征象会非常明显,全身性淤血、发绀,黏膜出血点,内脏水肿。而且可以排除其他机械性窒息死亡所应该导致的损伤。

    ??“异常体位”这四个字尤为重要。如果是正常体位,哪怕再长的时间,一般也不会导致呼吸肌的疲劳和麻痹,也不会导致窒息。

    ??有一起错案中,警方在审讯嫌疑人的时候,嫌疑人突然心脏疾病发作而死亡。而法医却错误地把这个死亡定义为“体位性窒息”,导致民警蒙冤入狱。这起案件中的法医,就没有能够把握住“异常体位”这个关键问题。同时,也因为这个异常体位,在多数体位性窒息死亡的案件中,被害人都有因被捆绑、约束而导致的约束伤,这也是法医鉴定体位性窒息的一个比较关键的点。比如前文所述的案例中,夏晓曦的双手被手铐铐住是现场的一个确证,即便是其丈夫隐藏手铐,依旧不能隐藏她手腕处的约束伤。

    ??体位性窒息多见于过失致人死亡,因为其致死的概率问题(并不是每个人处于异常体位都会死亡),所以故意杀人或自杀中罕见。

    ??二、挤压窒息

    ??我们都知道,捂压口鼻、扼压或勒颈部等,都会导致呼吸道的闭合,从而导致缺氧窒息而死亡。其实抛开口鼻、颈部这些关键部位,挤压胸腹部也是可以导致窒息死亡的。

    ??呼吸运动,显然不是气管和口鼻腔换气那么简单的。只有胸腹部可以运动,肋骨可以上举,膈肌可以下降,呼吸运动才能正常地进行。

    ??如果胸腹部被重物压迫,导致肋骨和膈肌的运动受限,呼吸运动也就不能进行了。此时,即便呼吸道是通畅的,依旧不能进行换气,从而导致机体的窒息死亡。这种死亡,我们称为挤压窒息死。

    ??有报道称,因个体差异,个体在胸腹部同时受到50~80kg的重力压迫时,就有可能死亡,而且可以在十几分钟之内死亡;如果仅仅是胸部受压,腹部不受压,也有可能死亡,但是死亡的过程会非常缓慢。

    ??因为需要足够重力长时间的挤压,所以这种死亡方式多见于意外事故,比如地震、泥石流等。但在他杀案件中,也有行为人用此种办法对付婴幼儿或者老年体弱者。

    ??法医学实践中,对于此类案件的判断,主要还是要看尸体上的附加损伤,是符合意外还是他杀。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